不足的地方欢迎补充指正,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通过前面章节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如何去证券公司开户的整个流程。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之后,就可以参与到股市A股和深市A股的交易当中了。
?1.3股票的交易流程—办理委托?
1、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投资者买卖股票的三个阶段:委托受理、委托执行、委托撤销。
委托受理:投资者无论是想要买入还是卖出股票,第一步就是在券商软件上进行下单处理。券商收到投资者的委托后,会首先对投资者的身份信息、委托内容、卖出股票的数量、买入股票所需的资金够不够进行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无误后接受投资者的委托,这个过程就叫做委托受理。
委托执行:券商受理委托之后,根据交易规则以及投资者的要求,在交易所市场上代理买卖股票,成交之后讲买卖成交报告单回馈给投资者,这个过程就是委托执行。
委托撤销:撤销行为仅限于买卖委托没有成交之前,一但成交不能撤单。撤单交易成功之后,券商需要及时的解冻资金或者相应的证券。

2、股票委托数量方面的要求。
买入股票时——沪市和深市均需以100股(即一手)的整数倍买入。
卖出股票时——没有限制,但是如果不够100股时,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最大买卖限额——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股票的委托价格。
?分类——从股票价格的限制形式上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两种。
市价委托(即时下单):投资者下单的时候不设置价格,券商以当前的即时价格买入卖出。其优点是能够迅速成交,而且成交率高。
限价委托(委托下单):投资者下单时设置价格限制,券商只能以限定价格或者更低的价格买入,以限定价格或者更高的价格卖出。其优点是成交后获得的收益比较符合投资者的预期。缺点是采用限价委托时必须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能成交,且当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同时出现时,市价委托优先成交,所以限价委托成交率比较低,容易使投资者错失机会。

在这一篇章的学习当中,出现了几个疑问点,以下为拓展知识。
Q1、为什么说市价与限价一致时,交易才能成交?
以小张委托以2元每股交易1000股为例:
情况一:以2元每股委托卖出时
当此时市场价格高于2元时,我能以更高的价格去委托,所以市场价高于2元这种情况不存在。
那么此时的市价一定是低于2元的,可能是1.8,也可能是1.9,但是低于2元的价格小张是不卖的,一直到股票市场价上涨到2元及以上才能接受成交,但是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选择,市价在2元时,该交易就会成交,不会等到2.1或者更高于2元的价格成交。
情况二:以每股2元委托买入时,理论同上。
所以说,限价委托只有在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能成交。

Q2:为什么我们平时下单时会出现股票的成交价和委托价不一致的情况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连续竞价阶段,交易所会对买卖申报进行逐笔连续的撮合,本着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选择。
当某只股票即时揭示的最低5笔卖出价为 15.6,15.55,15.50,15.40,15.35元,此时系统进入一笔15.55元的买入申报,那么系统会以更有益于买入者的价格成交,即15.35元。此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委托价为15.55元,但是实际成交价为15.35元。两者价格不一致。
投资者委托卖出时,当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那么就会以后者的价格成交。
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等于委托价。

Q3: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委托怎么处理?
不会被废弃,而是直接进入后续的连续竞价环节。
Q4:二次上市和双重上市有什么区别?
双重上市:同一个公司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市,而且这两个市场都是第一市场,两者之间没有主次关系。
双重上市的条件比较苛刻,公司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市场的监管要求,上市审核条件严格;两个市场的股票不能流通交易,股价相对来说比较独立。
举个例子来理解一下双重上市:
我有100个汉堡,拿30个到北京卖,另外70个到东北卖,规定为了避免两地价格差异引起的不公,所以不允许两个地方的汉堡相互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和东北就相当于两个独立的市场,没有主次。商户想在在两个地方都上市买卖需要各自符合两市的条件,条件较高。
二次上市:后上市的受首次上市市场的监管,二次上市地的监管比较宽松。
二次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两个市场的股票可以相互流通,通过国际托管行或者证券交易商可以实现这种股票跨市场的流通。
汉堡理论同上,相互流通状态下,两市的价格更为紧密。

红马甲——指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员,因以前着红马甲而得名。
留问——双重上市或者二次上市的股权来源、分配如何理解?
加客服微信:bhjret,开通VIP下载权限!
